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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三庭与执行局协作对一起破产企业资料进行强制接管

发布时间:2018-09-19 17:27



    9月18日,我院执行局协助民三庭、破产案件管理人对一起破产案件的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进行强制接管,共接管到印章8枚,证照8份,财务凭证40本。
    据了解,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的权利,但部分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导致管理人接管困难。我院执行局接申请后,积极配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场直接接管了债务人上述资料并交付管理人。这对管理人查清债务人经营状况、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利益,更好地推进破产进程提供了保障。本案是我院首起管理人提出强制接管的案件,也是我院执破部门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又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