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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我院民一庭王月法官赠送锦旗及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9-07-02 09:24



    7月2日,原告陈某向我院民一庭王月法官赠送锦旗及感谢信,赞她“秉公办案,尽心尽责”,王法官审判效率高、办案方式人性化,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该案是一起合同纠纷,但因被告故意缺席而不得不延期开庭。原告情绪激动,不能理解王法官为何不缺席判决,再次开庭既浪费时间又增加费用支出,王法官向原告耐心解释,每一件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此案是微信销售商品,没有书面合同,没有证据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和内容真实性,所以需要被告到庭参加诉讼以确认案件事实。经过王法官的细心沟通、耐心调解,在第二次庭审中原告与被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