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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07-11 10:16


    7月11日,我院成功组织召开了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到场债权人百余人,代表债权金额二十多亿元。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作为注册资本超4亿元的企业,债务金额巨大,资产种类多、盘点处置复杂,其破产清算一案在本地区影响重大,本案特别由本院袁满副院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与审判员胡兴瑞、龚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为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本院特别调派两名法警维持会场秩序,本案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特别派出十几位工作人员进行会务相关工作。

    会上,破产管理人就阶段性工作进行报告,向债权人通报管理人工作进展,并对债权人关心的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由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进行专项报告寿命;编制《债权表》并指导债权人进行核查,通过债权人之间的互相监督,确保破产案件公开透明。

    债权人现场表决通过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范围和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职工债权先行支付方案》五项议案,会议通过的决议同步上传至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撤销权,增加了案件的公开度、透明度。

    同时产生了由职工和普通债权人组成的5人制债权人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债权人对破产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管理人、众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项议程顺利完成,增强了债权人对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我院下一步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加快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