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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对2020年全市第四次局长例会精神等事项进行传达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1 10:49






      8月1日,执行局召开会议,对2020年全市第四次局长例会精神进行传达,会上还学习了中院关于财产集中处置流程等事项的规定,会议最后对6个月以上长期案件的化解进行了会商。
      会上,赵建平局长首先对全市第四次局长例会精神进行了传达,解读了《2020年全市法院数字化中期考核情况的通报》。数字化转型工作前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对于目前做的好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同时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院要求有一定差距,会上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会上学习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集中处置流程的规定》,还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失信分级分类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赵建平局长要求执行局人员要认真学习,在办案过程中遵照执行。会议最后对6个月以上案件的化解进行了会商,员额法官对于化解6个月以上长期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力争大力压降长期未结案件。
      会后,参会人员继续加班,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