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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2 09:20

太仓市人民法院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太仓市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不如实记录报告。

2.法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法院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不按规定记录、报告。

3.法院干警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等介绍案件,与律师、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搞利益输送等。

二、重点整治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限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2.审判效率不高,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办案不规范,损害司法公信力。

3.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封有关规定,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查控、评估、处置财产不及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违规终本报结。

三、重点整治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1.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监督不力。

2.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罪犯、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请客送礼,收受贿赂。

3.为罪犯违规暂予监外执行创造条件、出谋划策。

4.办理监外执行期间存在脱管、漏管情况。

四、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1.法院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干警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违规参股借贷。

五、重点整治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1.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二年内,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辩护)人。

2.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二年内,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

3.原法院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及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六、重点整治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问题

1.涉诉信访接待不规范、不耐心。

2.案件初信初访答疑释明不到位。

3.涉诉信访事项答复不及时。

4.涉诉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数量少。

七、重点整治涉案执行款项积压清理问题

1.执行案款滞留、发放不及时等。

2.因执行款项发放不及时形成执行积案。

3.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举报电话:0512-53951626(受理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举报信箱:太仓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投诉举报箱;

3、来信地址:太仓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太仓市半泾南路19号)。 

 

 

 

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1422

 


附件:太仓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