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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行” 你我同行 | 太仓法院开展“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诚信经营”庭审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4 16:33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太仓市人民法院按照苏州中院统一部署,于3月14日上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开展“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诚信经营”庭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者代表及经营者代表等20余人旁听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案件审理的形式,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提醒经营者恪守诚信。

原告陈某诉称其在被告官方二手车小程序上看中了被告太仓某汽车公司发布的某型号二手车,原被告于2022年1月13日签订了《旧机动车转让合同》,由被告将该型号二手车以15万余元的价格出卖给原告. 原告付清全款后,双方于2022年1月15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原告在车辆维保时经维保人员说明得知,该型号与转让合同载明不符,车辆参数、配置相差巨大。原告陈某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被告太仓某汽车公司辩称其行为不构成欺诈,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庭审中,在法庭组织下,双方围绕汽车公司是否构成欺诈、是否需要适用惩罚性赔偿等争议焦点展开证据交换及辩论。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主动向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对庭审活动及审判工作的建议。代表委员们认为此次庭审质证充分、程序公正,法官审理思路清晰、庭审驾驭娴熟,通过旁听充分感受到了法院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鉴于案情复杂,本案将进一步审理后宣判。

近年来,太仓法院与消保委建立的“2+3”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的诉调对接作用,借助苏州市二手车业商会等自律监管力量,形成多方合力使汽车消费纠纷“就地化解”。接下来,太仓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保“驾”护“行”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探索创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凝聚多方合力,提升诉源治理实效,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