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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劳动节特辑 | 巡回审理彰显司法引领 裁审衔接提升司法效率

发布时间:2023-04-28 14:28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行为,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4月27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在驻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者以未续签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太仓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仲裁员等应邀旁听了此次庭审。

案情简介

劳动者离职后,以第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及时续签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支持了劳动者的该项请求。而公司则认为,其已将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系劳动者未签字并返还公司,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为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王颖瑛根据上级裁审衔接的相关意见,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交且认可的证据予以简要说明后视为在本案中质证过的证据,避免了当事人重复举证的诉累,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围绕公司关于已将相关合同交由劳动者的抗辩,承办法官从细节处着手,就合同文本交付、地点及后续跟进事宜等具体过程组织双方发表意见,有效的固定了案件基本事实。鉴于尚有关联案件还未审结,涉案当事人亦表达了调解意愿,本案未当庭宣判。

此次巡回庭审在传播劳资双方利益平衡保护的司法裁判理念的同时,也向社会展现了裁审衔接具体化运行态势。庭审结束后,代表和委员对承办法官详略得当、逻辑清晰的庭审驾驭能力表示肯定,参与旁听的仲裁员也对承办法官从细节处着手查明事实的庭审思路表达了强烈的共鸣。

自2011年驻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我院紧扣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及畅通裁审衔接渠道的主旋律,推动巡回审理机制的常态化运行。下一步,太仓法院将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协调对接,继续发挥典型案例巡回审理的司法引领作用,深化裁审衔接机制,汇聚解纷合力,努力为太仓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