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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无处“侥幸” | 太仓法院开展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25 10:07

为依法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惩相关失信行为。

行动中,太仓法院对今年以来的被执行人违规乘机线索逐一调查核实,细致梳理每一名被执行人的涉案情况,并严格按照“一案一策”方案,视情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

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限制高消费,后李某违反规定乘坐飞机,承办法官获知相关线索后通知李某到院谈话,李某承认确实有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事实,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法院结合李某的行为情节及悔过表现等,决定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李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顾某通过护照购买飞机票,违反了限高令,太仓法院约谈顾某时,他深刻认识到违反限高令乘机的错误,后悔不已,表示一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法律义务。约谈后,顾某到法院将剩余款项32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考虑到顾某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签订具结悔过书,太仓法院对顾某予以了口头训诫。

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太仓法院已累计约谈被执行人15人次,其中对4人作出罚款决定,7人签订具结悔过书,2起案件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下一步,太仓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严惩失信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同时,也告诫涉案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以身试法,任何规避“限高令”的行为都将受严惩,被执行人应自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