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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苑)承租违章建筑 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18-02-02 14:04

    日前,太仓法院审结了一起由违章建筑导致合同无效的民事案件。

    家住太仓的汤某与上海的梅某就位于太仓沙溪镇一片厂房区域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协议。后原告方以该租赁房屋没有相关准建手续以及没有产权证书为由,提出该租赁协议无效,终止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梅某不同意。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太仓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厂房没有相关的准建手续、更无产权证书,所以该租赁合同无效,原告对于就合同无效造成被告梅某的损失应予赔偿。最后,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之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协议无效,原告方退还被告相关定金并赔偿被告梅某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