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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苑】冒签法院专递被罚四万

发布时间:2018-09-14 11:19

王某意欲离婚,将妻子陈某诉至太仓法院,其为了尽快离婚,在法院向陈某寄送应诉材料时,伙同案外人罗某冒签法院邮件并在庭审中谎称系其妻陈某本人签收。王某和罗某因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被太仓法院各处以3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这是太仓法院今年依法作出的首份妨碍民事诉讼处罚决定书。

庭审中,因陈某未到庭应诉,法官向王某核实其预留的陈某的电话是否准确,陈某是否居住在王某预留的地址,王某表示肯定,并称法院专递回单上的签收字迹就是其妻子本人的字迹。后法官几经辗转,最终联系到陈某本人。经向陈某核实,其并未收到法院向其寄送的应诉材料,并称近段时间一直在广东打工,并未在太仓居住。在法官严厉质问下,王某对自己冒签及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意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王某、罗某向法院递交检讨书并称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