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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苑】转租后拒交水电费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9-01-08 14:37

“小张,水电费请尽快交费,商铺你转给谁使用和我没有关系,我只知道我把商铺租给了你。”这是老刘和小张的最后一条微信聊天记录,此后小张就将老刘拉进了微信黑名单,两人再次见面已是在太仓法院的庭审中。

2016年初小张从老刘手中租得商铺,经营烤肉餐馆,难以维持盈利的小张在剩余租期内将餐馆转租给了王大厨。小张认为自己使用餐馆期间的费用已经结清,现餐馆已转让给王大厨,王大厨使用餐馆期间的费用应当由王大厨自行负担,因此拒绝交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与老刘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租方负担租期内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小张与王大厨之间的订立的转租合同并不能约束老刘,故而判令小张限期支付拖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