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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太仓法院首例应收账款网拍顺利成交

发布时间:2019-05-15 09:51

    破产财产变价是破产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应收账款的变价属于破产财产变价中的难点问题。探索和完善破产企业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法,对于更好地保护破产企业,尤其是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破产企业应收账款变价,通常为管理人先行催收,再甄别进行诉讼追讨。管理人催收基本依赖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自觉性,实践中追收不着的风险较大。诉讼不仅需要相对完整的应收账款证据材料,而且极大耗费时间和金钱成本。基于这种情况,今年太仓法院针对特殊的破产企业应收账款,尝试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变价,最大化保障破产债权人权益。

2018年1月24日,太仓法院裁定受理了德技模具(太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8年5月2日,裁定宣告其破产。破产人德技模具(太仓)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存在账务资料不全、债权人无法联系、债权人为境外法人等情况,针对这批催收不着也不适合诉讼追收的特殊债权,该院合议庭研究讨论后,建议管理人通过司法网拍方式对其进行变价处理。后管理人向破产人债权人会议提请表决《关于德技模具(太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以网拍形式变价的方案》,该方案经破产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据此,管理人对破产人应收账款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19年3月6日,竞买人以94010元的最高价格竞得上述资产,并按期支付了全部对价。该院首例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挂拍的破产企业应收账款,顺利成交。

虽然相对于账面价值约190万的应收账款来说, 94010元的成交价优势并不明显,但是该批应收账款系管理人调查催收再经依法审计后确认,因债务人无法联系、管理人催收成本过大、诉讼风险难以把控等原因,使用传统的追收方式不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通过司法拍卖,才能让市场化破产发挥作用,尽最大可能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而且,比起以往管理人机械地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放弃追收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破产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变价,即便流拍,也更加公开、透明、公正,没有放弃任何一丝挽回破产企业债权人损失的可能性,更符合管理人忠诚勤勉的履职要求,也体现了法院对每一个破产案件精细化办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