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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太仓法院推行示范调判机制

发布时间:2019-07-04 10:52

昨天,记者从太仓法院获悉,该院在民商事群体性纠纷处置中探索建立选取典型个案或少数案件先行立案、先行调判,参照其调判结果带动其他同类纠纷高效解决的示范调判工作机制,至今已妥善化解多批群体性纠纷近2000件,调撤率达84.36%,实现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

据悉,该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群体性纠纷示范调判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与强化示范调判机制。该机制秉持“三导”原则,即“规则引导”原则,通过示范案件形成正确的裁判尺度和价值标准;“示范推导”原则,将生效调判文书确立的标准类推适用于同类案件;“协同疏导”原则,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协同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