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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江苏太仓:专项司法救助 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0-03-22 15:45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专项救助机制,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表彰十余项。

    制度先行,专款专用加强特殊保护

   “没想到法院结案之后,你们还惦记着我和孩子的生活。”收到救助金的单亲妈妈王某向记者说,“感受到法官的关怀和鼓励,我也有信心努力,以后一定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考虑到疫情可能给离异的单亲家庭带来生活压力,太仓法院对近年审结的涉少家事案件进行了摸排,并对数名经济情况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回访,给他们送去了未成年人专项救助金。

    据参与回访的刘晓敏法官介绍,去年,王某通过诉讼方式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工作收入微薄,家庭的重担都落到了她身上。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送去救助金,也可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

    据了解,太仓法院于2014年出台了《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办法》,设立未成年人专项救助资金,将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从传统救助对象中分离出来,对法院涉少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从经济上进行救助。《救助办法》对救助原则、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条件等事项予以了明确规定,为未成年人救助提供“专项通道”。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困难未成年人52人次,发放救助金26.8万元。

   “《救助办法》将因民事、刑事诉讼致困的未成年人均纳入救助范围,包括因侵权或犯罪行为致未成年人生活出现困难的、因未成年人侵权或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急需治疗费用或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出现生活困难的、因父母离异致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等情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救助。”太仓法院院长吴岚表示,“制度先行,保障到位,这样我们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救助人员条件和救助额度的掌握也更有‘底气’,针对贫困人员的救助措施也会更精准、更及时。”2019年,太仓法院还与市民政局等8家单位共同出台《太仓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全程覆盖,“救急”“救困”精准施策

    去年,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17岁的原告张某因脑部受重伤在医院治疗,但其贫困的家庭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张某一度生命垂危。承办法官刘晓敏考虑到案件情况紧急,很快联系张某父母为其申请了紧急司法救助,仅一天时间,2万元的救助资金就到了张某的住院费用账户上。刘晓敏说:“比起赔偿问题,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救人更要紧。”

   在重症病房的张某家属握着法官的手泣不成声:“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们家里人实在没有办法,差点就要放弃了。”案件尚未开庭,先解燃眉之急,法院高效人性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当事人家属和医院工作人员的高度评价。

    据悉,太仓法院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涉少家事审判全程,不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予以救助,在案件审结后还对当事人予以跟踪回访,以了解当事人困境是否得到实质解决,避免救助效果的短期化、形式化。在救助方式的选择上,更是根据救助对象情况的不同,采取更为灵活、更具针对性的救助方式,充分考虑救助对象的现实需要,来确定救助的额度和救助的时间节点,尽力实现救助资金价值的最大化。

    对于家庭生活长期困难的对象,太仓法院专项救助机制则更侧重于“长期”帮扶。承办法官在案件结束后会对受困家庭进行定期回访,特别是对在受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利用寒暑假、节日期间,走访其家庭、学校,多方面了解其生活学习动态。在开学前为其提供救助资金以及必需的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并鼓励受困家庭积极振作,改善生活。

    春节期间,受助的学生小朱就收到了来自太仓法院团员给他的特殊团费助学金和食品、文具等用品。小朱是太仓法院一起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随他一起生活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收入,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一家人生活困难。案件结束后,法院的团员们多次看望他、帮助他。最近因疫情影响不能回到学校,但他在家也没有放松学习,“法院的哥哥姐姐对我都有期待,我一定努力学习,将来也要做一个能帮助别人的法官!”

    融于审判,“救困”“救心”同步推进

    多年来,太仓法院还积极探索专项救助与司法裁判的融合,通过审判准确定位救助对象,同时也以专项救助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一些侵权纠纷和家事纠纷的处理上,当事人往往因为举证困难等问题难以实现诉讼目的,而其又难以接受司法的刚性裁判,专项救助的柔性调和作用在这类案件中得以发挥。”太仓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惠亚介绍。去年,该院完成了对一名彝族少年的专项救助,该少年出生于四川一个贫困农户家庭,自幼父母双亡。尚未成年便跟着同乡来太仓打工,却不幸因车祸重伤遗留重度智能减退,长期需要人护理。审理中,承办法官汪丹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解了少年当下的生活之困。同时,汪丹法官还将少年的家庭情况和法院的救助过程告知了肇事方并积极开展协调,肇事方感动于法院的及时救助,同时也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懊悔不已,最终主动承担起赔偿责任,该案得以调解,少年顺利拿到赔偿款项。

    除了利用专项资金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外,太仓法院还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未成年人帮扶机制,注重生活救助与心理救助的结合。家事案件有别于一般民事案件的身份关系、情感纠葛等因素,往往未成年人身处其中易受负面影响。2017年以来,太仓法院还开展“真心真情、以家护苗”亲子心理活动、“婚姻家庭心理疏导项目”等主题活动,在为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邀请市巾帼心理协会的心理咨询师为家事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涉少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及被告人开展细致深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鼓励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提高抗挫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一直以来,太仓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司法实践,保障未成年当事人健康成长。吴岚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青少年维权的各项制度与措施,特别是利用好专项救助资金,积极争取各方社会力量支持,拓宽救助渠道,扩大救助范围,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