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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人死债灭?不,谁继承谁还债

发布时间:2020-05-12 16:00

    债务人死亡,债就消灭了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该向谁讨要债务呢?是人死债灭还是父债子偿?近日,太仓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对此作出了合理的解答。

    老王(化名)生前与周某(化名)是好朋友。老王因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周某借了12万元,借款后老王一直没有归还。后借款快到期,周某向老王催要该笔借款时,才知晓老王已经生病去世了。周某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想到自己的上述债权不能“人死债灭”,应该父债子偿,于是将老王的儿子小王(化名)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其偿还老王的上述债务。小王认为,小王对于周某提供的借条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并不知道这笔债务,而且其父母早已离婚,离婚后其是由母亲抚养。法院审理后认为,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遗产。债务人老王死亡后,继承人小王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欠款的义务,故小王应在其继承老王遗产范围内偿还周某借款12万元。

    主审法官进一步进行法律释明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所以,人死并不代表债灭,但是父债子偿也是有条件的,只有继承了遗产,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且也只能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作为债权人来说,借钱有风险,借出去时还需要谨慎,最好让对方提供一定的担保,并且在催要借款无果后也应及时起诉至法院,以防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