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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一块玻璃板引发的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09 10:19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志婷)有人说,现代城市,邻居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抬头相望,擦肩而过。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会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从而引发邻里矛盾。
  王家与张家住在前后楼,张家人在自家楼顶加装了一面玻璃板,虽然这个玻璃板没有超出张家自有房屋的建筑规划范围,但是却将强烈的阳光反射到了王家室内。长期刺眼的光线使得王家白天大多数时间只得拉上窗帘才能在房间中正常活动。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的王家人一纸诉状将张家告上法庭。法官听取了王家的诉求后,主动联系张家人询问情况。张家人接到电话后感到十分愧疚,并透露此前两家就玻璃反光的问题曾有过协商,张家在玻璃上贴上防反光膜后情况有所缓解,但前段时间玻璃膜被风吹落,强光再度给王家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为了维护邻里间的友好关系,法官积极为双方调解纠纷。张家主动向王家致歉,两家人重归于好。张家承诺将玻璃里外双层都贴上防反光膜,并做好加固工作,确保不影响王家的正常生活,如果王家日后再受到反光的影响,张家愿与其进行友好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王家接受了该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面己方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另一方面也有要求对方不妨碍自己合理使用的权利。从法律层面讲,本案是一个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张家加装玻璃板的事情本是其私事,但因为两家居住地理位置临近,玻璃板对王家白天室内的光线造成影响,此时就需要对张家使用不动产方式进行适当的限制。从邻里关系的角度讲,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的邻里关系需要我们共同营造,俗话说得好:“行要好伴,住要好邻。”想要自己有一个好邻,就先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好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