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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家事纠纷审判模式显成效 心理疏导解纠纷 阳光护苗助成长

发布时间:2020-06-16 10:23

    近年来,太仓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家事纠纷审判模式,高度重视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维权工作,注重加强社会协同体系建设,深度拓展审判延伸工作范围,家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来审结案件2700多件,其中调撤结案1939件,调撤率始终保持70%以上,并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在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工作规程》的基础上,法院扩大疏导范围,织密心理健康“安全网”,探索完善民事家事纠纷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制定《家事案件审理操作规程》,设置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三员”助力弥合亲情、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同时,法院加强与市关工委、妇联、教育局、团市委的沟通协作,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心理咨询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民事、家事纠纷庭前疏导、庭中调处、判后回访、心理座谈举措,全流程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法院设置三期心理辅导阶段,包括前情感冷静期、诉中情感诊疗期、诉后情感修复期等,绘好心理辅导“进度表”。在情感冷静期,法院组织由心理咨询师辅助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确保及时感知纠纷所涉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在情感诊疗期,法院组织由心理咨询师对家事纠纷所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负面情绪,并出具反馈表,助力法官完成对案件的情感诊断。2017年以来,心理咨询师累计出具反馈表594份,通过反馈表助力法官化解纠纷246件。而在情感修复期,法院则对因家庭变故给未成年人造成的严重心理创伤提供治疗帮助,促进未成年人尽快恢复心理健康。
  做好跟踪回访,打好情感修复“持久战”,对于探索创新家事纠纷审判模式意义重要。为此,法院建立涉少民事、家事案件判后跟踪、回访、帮扶制度,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后续心理发展状态。一方面,与社工积极对接,开展“阳光处处,社工护苗”活动,加强对心理创伤严重的未成年人的探视,及时了解心理变化。另一方面,联合多方力量共同举办“心理座谈会”,邀请心理咨询师及家事纠纷当事人(亲子)参加,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儿童心理沙龙活动,并设置“一对一敞开心扉”等环节,以引导纠纷家庭正确面对困难、妥善处理亲子关系,真正走出案件纠纷带来的心理阴霾,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