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首页>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太仓日报】外卖送餐切勿违反交规 酿成事故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0-09-01 11:06

       本报讯(记者 刘志婷)近年来,随着我国外卖行业飞速发展,每天都有许多外卖小哥穿梭于大街小巷为市民提供送餐服务。然而,一些外卖小哥在送餐过程中为抢时间,不注意交通安全,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近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外卖小哥撞人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去年11月,外卖小哥沈某在送外卖过程中,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大爷相撞,导致王大爷受伤,外卖小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鉴定,王大爷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王大爷索赔不成,就把外卖小哥和外卖小哥所属的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进行法律释明,最终由外卖小哥所属的公司和外卖小哥合计赔偿王大爷13万余元。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雇员追偿。外卖小哥每天为送餐风里来雨里去,服务速度固然重要,但交通安全同样不可忽视,切忌在送餐中有不看信号灯随意穿行、闯红灯、逆行、边骑行边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否则发生事故不仅拿不到报酬,甚至还可能赔付一大笔钱,得不偿失。同时,用工单位也要加强对外卖小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完善用工制度,把外卖小哥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