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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简案快审太仓立案即开庭

发布时间:2020-09-15 14:19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敏)“原以为还要再来几次才能解决的事情,居然一次性处理结束了。”日前,王某收到了太仓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此时距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才一周左右。

       王某与余某数年前离婚,离婚时孩子归王某抚养。因余某数年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王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太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某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诉前调解未果后,诉调对接中心当场进行立案,并将案件分配给了速裁组法官,法官在征求了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期的意见后,当天就安排了开庭。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双方陈述和举证的权利,并当庭指定了宣判日期。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自落实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太仓法院积极尝试“分调裁审”一站式建设,坚持速裁团队职能触角向诉前调解延伸,安排专人分别对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和行业调解队伍。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当日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可当场立案、送达,具备条件的当天开庭审理、宣判,充分突出“简案快审”的审理方式,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