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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太仓法院繁简分流正义提速

发布时间:2020-09-23 14:15

       今年以来,太仓市法院紧紧围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打造出“三大体系、一个品牌”的工作模式。1至8月,受理各类案件13518件,同比下降0.6%;审执结10364件,同比上升5.1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结收案比、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等主要质效指标位居苏州地区法院前列。太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岚告诉记者,在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中,他们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勇于探索,让公平正义加速到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入册管理构建三层覆盖体系

      “在原有人民调解的基础上,今年5月法院实现对21个特邀调解组织和64名特邀调解员的入册管理,诉前调解阵地得到拓展。”太仓法院副院长龚红星介绍说。

       这个三层覆盖体系,具体包括专业团队全覆盖。试点驻院调解员与员额法官一对一对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指导;特聘市律师协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全市所有律所均指派律师受聘为特邀调解员,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所有镇区全覆盖。将全市各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均纳入特邀调解队伍中来,实现了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整体联动,助力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重点行业全覆盖。针对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消费纠纷等常见纠纷类型,因案施策委派相应调解组织进行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有力提升。1至8月,全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166件,调解成功866件,司法确认432件,调解成功率为39.98%。当事人普遍表示,专业调解队伍的提前介入,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还有司法确认“加保险”,诉讼体验感“不要太好”。

做亮优化构建三项延伸体系

       太仓法院作为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重点推进法院,以沙溪法庭作为试点法庭先创先试,积极打造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品牌,苏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美健在法庭调研时予以充分肯定。

       沙溪法庭负责人张永生说,法庭将确认节点延伸到诉前。安排专人分别对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和行业调解队伍。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日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可当场立案、送达,具备条件的当天开庭审理、宣判,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的办案效果。(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对接专线延伸到法庭。沙溪法庭与辖区司法所、28个村(社区)合力搭建诉前解纷网络专线,随时互动连线指导调解工作,司法确认线上进行,诉调之间实现无缝对接。源头治理延伸到案外。与三大保险公司签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提升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效果。沙溪法庭总结基层纠纷特点,建立物业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并聘请6名在农村建房、物业管理、拆迁等领域经验丰富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打造“乡音调解室”,有效提高了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繁简甄别构建三层分流体系

       据介绍,太仓法院在苏州率先出台了《关于民商事案件分案暂行规定》《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分案操作规程》,明确了“首次甄别+二次甄别+补充甄别”交互有序”的繁简甄别机制。首次甄别阶段,侧重程序审查,通过设置负面清单,明确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类型,发挥粗筛功能。二次甄别阶段,侧重实体审查,由速裁团队依据核心要素和参考要素进行甄别,达到精筛效果。其中,核心要素即“法、人、事、证”,参考要素即事务性工作量大小等因素。补充甄别阶段,侧重于对新情况的应对,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不宜速裁的情形时,允许速裁团队在规定时限内将已完成的审判工作整合、流转至业务庭,发挥“查漏补缺”功能。三层甄别机制牢牢守住了简案与繁案的“临界点”,更多案件纳入了简案快审通道。1至8月,全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3.76%,相比第一季度上升8.36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3月份的96.65天/件,提升至8月份的79.12天/件;速裁组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46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