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首页>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江苏法制报】刚柔并济 太仓联动破解“腾退难”

发布时间:2020-10-30 14:41

□本报通讯员 舒金民 本报记者 张羽馨

版次:A05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0年10月30日

       房屋和厂房等不动产腾退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太仓法院在推进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紧紧抓住多部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契机,因案施策、刚柔并济,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破解“腾退难”机制,妥善解决了某水产批发市场强制腾退案以及某苗圃内平房自行腾退案等案件,为服务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75分钟执结“骨头案”

       “这是一批历时已久的硬骨头案,原计划3个小时集中腾退,仅用75分钟就顺利执行完毕了,之所以能高效提前执结,离不开多个部门的联动协作。”执行局副局长王勇向记者介绍近期法院开展的一次集中强制腾退行动时表示。

       2015年生效的判决书,明确原承租人高某、张某某等五人应将太仓市某水产综合批发市场内的6间经营性用房腾退给太仓某水产公司;某水产公司向高某等五人分别支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违约金。高某等五人拒绝领取,并拒不履行腾退义务。

       太仓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精心筹划和部署各项工作。针对现场人员复杂、腾退房屋较多,且存在锅炉、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特点与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多次商讨研判,不断对行动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强化与各联动协同部门的沟通协调,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行动方案并付诸实施。

       在强制腾退过程中,太仓法院出动警车12辆、执行干警57名,其他联动协同部门出动人员50余名、消防车1辆、救护车1辆、搬运卡车3辆,集中腾退现场该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坐镇指挥,街道办、综合执法、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协同,房屋腾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法院还安排干警专门负责腾退现场的咨询与信访接待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亦对相关腾退人员进行协助疏导,执行现场平稳推进。

“六顾茅庐”后自行腾退

       “考虑到这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我曾六次到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法律释明,最后一次我们从白天谈到了晚上,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行予以了腾退。”执行员赵丁逸指着照片上的平房对记者说道。

        2010年11月,申请执行人浏河建管所与被执行人陈某、李某(陈某妻子)及陈某父母签订了一份住房协议书。协议约定,申请执行人将浏河镇某苗圃内一平房无偿给被执行人陈某的父母居住使用,待二老去世后,房子交还给建管所。陈某的父母分别于2014年、2016年去世,但老人的子女却拒绝按约将房屋交还。由此引发了诉讼与执行。

        经过实地走访以及与当地镇政府、综治办、拆迁办、网格员等的联系,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占有苗圃内的房屋虽无合法理由,但被执行人陈某父亲的身份较为特殊。陈某之父系1943年入党的老党员、1946年参军的老革命,当地基层组织也是考虑到这一情况,对陈某父母予以特别关怀与照顾。

        执行法官向实际占有人陈某、李某夫妻耐心做好释法工作,同时从强制腾退与自行搬离的利害关系,以及对老革命声誉影响等角度做陈某夫妻的思想工作。但交涉并不顺利,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赶赴苏州工业园区,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在该处工作的儿子小陈,经多次法律释明和后果告知,小陈同意劝服其父母配合法院执行而自行搬离。10月9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经过一天的沟通协商,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被执行人限期自行搬离、申请执行人给予其适当补助以解决暂时居住问题的协议。

        10月12日傍晚,被执行人陈某一家自行腾退完毕并将案涉房屋的钥匙交付申请人,而原本摆放在案涉房屋内陈某华夫妇的骨灰盒也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被妥善安放于当地安息堂内,该案顺利执结。(下转D版)善意文明执行实现最佳效果

        据悉,太仓法院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案件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赵丁逸告诉记者,在浏河某苗圃内平房自行腾退案件的走访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的左手中指受伤。通过询问,得知陈某在浏河镇某厂工作中致左手中指骨折,而工厂老板只垫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鉴于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帮其联系了浏河镇司法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告知其他救济维权途径,让被执行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建平向记者表示,攻克“腾退难”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依托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应急预案机制等迎难而上,以强化联动、完善机制、善意执行破解腾退难;另一方面,在面对个案时,也要逐案分析,因案施策,既要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同时也要注重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刚柔并济、因案制宜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执行,还要注重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以实际行动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