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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太仓“一站式”化解道交纠纷

发布时间:2020-11-06 10:40

       本报讯(通讯员 乐辉 记者 张羽馨)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源头治理和综合化解,太仓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念好“调”“联”“快”“便”四字诀,跑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加速度”。今年1至10月,该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32件,结案768件,诉前调解186件,平均审理天数60.73天,同比下降14.65%。

       “调”打头,凝聚多元力量诉前化纠纷。太仓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充分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引进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根据案件呈现的纠纷特点在线做好诉前案件分流指派。进入调解程序后,强化调动保险行业参与化解纠纷的主动性,确保及时赔付,快速解纷。同交警部门探索建立联合调解机制,由法官定期驻点,直接参与交警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予以司法确认,强化诉源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联”提效,数据共享“道交一体化”。法院加强同公安、司法、保险行业等单位的联动,大力推广“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用,打通信息壁垒,打造信息共享、成果共享的协同工作格局,逐步实现道交纠纷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调解、诉讼等流程一体化在线处理,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构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方人员与工作职能的衔接,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建立工作联系群,指定固定对接人员入群,经常性、常态化互通信息,探讨对“道交一体化”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研究处理。同保险公司就道交纠纷合作机制、合作内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同保险行业的诉调对接。

       “快”又好,多措并举快调快审快结。日常工作中,太仓法院常态化提升调解员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完善诉调对接,规范各类调解组织的调解期限,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做好送达地址固定、争议项目固定等工作,引导及时立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的案件,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加大电子送达力度,对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实行集中排期、调解、开庭,向集约要效率。推行要素审理,加大当庭宣判率,实现快审快判。

       “便”民众,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电子诉讼平台,突破空间、地域限制,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加强立案交费系统建设,实现扫码付、刷卡付、转账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打造道交案件一站式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助推线上解纷模式创新,推行“道交一体化”“微解纷”等平台的运用,采用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针对调解案件,及时进行“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避免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确保案结事了,实现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