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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物业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多措并举探索化解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0-12-08 13:39

□本报记者 肖 朋   探索物业化解新途径,让物业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市人民法院一直着力前行。日前,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10月,该院共受审结物业纠纷279件,调撤率高达95%,平均审理天数17.11天;诉前调解127件。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住小区的不断增加,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亦呈增长态势,此类纠纷虽标的不大,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为此,市人民法院自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充分发挥案件速裁机制作用,立足物业纠纷特点,多措并举、因案施策,快速化解多起物业纠纷。同时,该院还通过示范性调判机制,促成业主、物业公司进行庭外和解,妥善化解了数十起潜在纠纷,有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市人民法院充分把握物业纠纷“业主诉求多样化”“抗辩理由集中化”“纠纷群体化”“纠纷区域化”等特点,强化诉前调解,加强诉调程序对接。引导物业纠纷进入诉前调解,通过专业调解队伍组织业主同物业企业当面沟通,了解纠纷根源、平复业主情绪,促成双方和解。其中,当场履行的,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延期或分期履行的,引导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和解不成,固定送达地址、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等事项,符合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开庭,从而实现快速审理。   

       市人民法院按照“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理念,优化送达方式,注重送达调解并行。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扩大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微信、QQ等送达方式的使用范围,探索送达新路径。针对涉及当事人无联系方式、电话无人接听、虽接听但不提供送达地址等情况,将送达地址进行分类,统筹规划送达路线,集中直接现场送达,并对小区进行实地调查,倾听业主意见,整理归纳情况问题,对业主释法析理,实行“送达+调解”的灵活办案方式。   

       推行要素审理,创新简式文书制作,在快速化解物业纠纷上作用颇大。物业纠纷原则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不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诉讼流程,制定要素审理表格,厘清不同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纠纷成因,对同类型案件合并审理,通过合并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直接对争议事实进行审理,提高审理效率。同时,市人民法院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推进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文书的适用,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当庭宣判率。   

       市人民法院还充分发挥群体性纠纷示范调判机制的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推行示范调判带动立足物业纠纷源头。通过典型示范案件进行精审,确定统一的裁判尺度,从而进行“示范推导”,通过“以案释法”、委托调解等方式,将生效调判文书确立的裁判标准,类推适用于同类案件,增强业主、物业企业法律认知力及案件预判力,推行示范式调判的带动作用,促进潜在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