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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太仓26天执行到位2100万

发布时间:2021-03-12 09:50

□本报通讯员 庄越 陈莹

版次:A06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1年03月12日

        “法官,煤炭尾款我们今天收到了,感谢太仓法院秉公执法,迅速帮助我们摆脱困境,真的非常感谢!”日前,一桩标的额达21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代表在北京通过微信向一千多公里外的太仓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

各处危局一波三折

         1月初,北京某供应链公司向太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太仓某发电公司支付拖欠的煤炭货款,标的额达2100余万元。申请人表示,临近春节,公司却因该笔货款迟迟无法收回,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了。执行法官迅速开启调查工作,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并约谈了被执行人负责人。被执行人负责人表示,因今年冬季气温低,生产、生活用电缺口都较大,发电任务非常重,又碰上疫情导致煤炭价格一路上涨,公司为完成发电任务一直高价购买煤炭,导致目前账面资金紧张而未能按约支付煤炭款,希望能以分期付款方式履行义务。申请人出于分期付款期限较长、自身资金也十分紧张等因素考虑,拒绝了分期方案,要求法院拍卖处置查封的被执行人资产。被执行人又表示,其愿意将查封的不动产向银行抵押,所得资金用于偿还涉案货款,希望申请人可以配合予以先行解封。申请人因年底资金压力问题,拒绝解封,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因案施策达成和解

         本案如果依程序循规拍卖处置被执行人名下查封的厂房等不动产,不仅耗时较长,难解申请人之急困。且被执行人作为并网发电公司,承担了太仓及华东部分地区的供电工作,若因拍卖处置影响其正常生产、发电,将对地区供电秩序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居民、企业用电的供应保障。执行法官又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向双方当事人积极释明相关情况、争取双方支持配合,并在充分权衡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因案施策、灵活调整执行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即先由被执行人股东筹款1000万元支付后,申请人同意解封不动产,被执行人以不动产抵押融资后再行支付后续款项。收到解封申请后,太仓法院即在1小时内解封了涉案不动产。在法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于解封当日顺利完成相关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获取融资贷款,付清了拖欠申请人的全部货款。至此,本案2100余万元案款全额执行到位,用时26天,使申请人在春节前得以顺利渡过资金难关。

生道执行护航发展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近年来太仓法院在大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同时,积极践行“生道执行”、坚持善意文明的一个缩影。所谓“生道”即保生存之道,这是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变查封拍卖为解封抵押,使被执行人资产释放出最大的融资价值,引入的“源头活水”不仅使申请人及时受偿、渡过难关,也使被执行人得以顺利完成冬季发电任务、走出疫情影响下的“阵痛”,在为双方企业留出发展生路的同时,也确保了地区供电秩序的稳定、保障了“六稳”“六保”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