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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太仓专业力量助力医疗纠纷调处

发布时间:2021-05-11 16:18

□本报通讯员 吴守花 本报记者 张羽馨

版次:A05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1年05月11日

        医疗纠纷,是老百姓最不想经历的纠纷——身体的不适、精神的折磨、经济的负担多重叠加。进入诉讼程序后,大多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度,审理周期长、调解难度大。太仓法院联合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构建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引入专业力量助力纠纷调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近日,太仓法院成功运用这一机制,28天迅速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据介绍,患者刘某43岁,因腰部不适至太仓某卫生院就诊,医生对其腰部、腿部进行了针灸治疗。针灸过程中刘某感觉疼痛加剧,遂中止了针灸,当日便转至其他医院进行治疗,经治疗后症状得到缓解,但腿部仍常感不适。刘某认为卫生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症状加重,要求卫生院承担相应责任,卫生院则认为刘某的疼痛系其自身腰椎疾病导致,院方并无过错。刘某诉至太仓法院。

        承办人员经了解,发现虽然双方对立情绪明显,但是刘某的诉讼标的并不大,其心理预期也并不过高,案件还是存在调解的空间。承办人员向医患双方详细释明了医疗纠纷诉讼处理程序,介绍了引入专业力量先行调解的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中调解。

        调解员陈建芬是太仓法院的退休法官,已从事6年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每年经她手成功调处的医患纠纷多达五六十起。陈建芬接受委托后,认真查看了刘某的病历材料,并组织市中医院专家进行了会商,从专业角度对病案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得出意见为:卫生院的诊疗行为与刘某伤情的加重不存在因果关系,但通过法院调取的电子病历数据,发现卫生院在病史管理义务方面存在不足。

        最终,经过调解员和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卫生院赔付刘某2万元,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刘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一场医疗纠纷用时28天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