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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太仓法院“2+3”联动化解汽车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26 14:45

版次:A01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1年09月01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坤 吴琪)为建立健全汽车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汽车消费纠纷化解实效,8月27日,太仓市法院、太仓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苏州市二手车业商会、太仓市汽车流通行业商会和太仓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驾”护“行”品牌提档升级工作推进会暨“2+3”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签约会,就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促进该类纠纷高效化解等问题进行交流,并发布了《保“驾”护“行”“2+3”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汽车消费纠纷的源头预防、多方联动、分层递进、多元化解等内容构建“2+3”联动化解机制,形成联动化解汽车消费纠纷合力。

        根据《实施方案》,该机制为实现“汽车消费纠纷高效化解”,发挥法院和消保委两个职能部门的诉调对接作用,探索消费纠纷线上联动调处模式,确立消费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强化司法确认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变各自为战为双方协同出击;借助汽车流通行业、二手车和机动车维修三个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力量,通过特邀调解、专家鉴定与中立评估,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维权途径;鼓励汽车行业从业者自主解决纠纷,构筑“汽车消费维权监督站—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中心—消保委—法院”防范和化解汽车消费多元解纷四道防线;推动汽车消费纠纷领域诉源治理,形成行业自律、协会监管、联动中心调处、消保委协调、法院审判指导五层多元矛盾化解格局,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化解途径让消费者就近表达诉求,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据了解,此前该院与消保委建立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成功化解数起汽车消费纠纷,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关案例受到上级部门和主流媒体关注。此次“2+3”联动化解机制的签订,有利于综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实现汽车消费纠纷的高效化解,及时保障消费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