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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日报】2018年以来审结涉农民商事案件12658件 太仓法院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25 09:52

时间:2021年9月25日 版次:A07 作者:郑金硕
        苏报讯(记者 邹强)妥善审理涉农纠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以来,太仓法院审结涉农民商事案件12658件,占全院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5.51%。昨天,该院通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的相关工作举措,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2016年年底,农户吴某从太仓市农资门市部购买一批韭菜种子,包装袋上标注“种子不休眠”字样,农资门市部也宣称这批种子是冬季不休眠品种。但在当年冬季播种后,吴某发现韭菜不再生长,即使生长出来也很快死亡,大面积韭菜面临绝收。后经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鉴定,涉案种子均为冬季休眠类型品种。之后,连同吴某在内的35个农户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种子出售者和经营者连带承担赔偿损失。太仓法院依法办理该案,为35户农民挽回损失630多万元。

      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太仓法院主动延伸职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院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纠纷调处中心的对接,提高巡回审判频次,深入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和“无讼村居”共建,先后派出100多名法官及法官助理进驻村镇社区。针对涉农纠纷标的额小但矛盾尖锐的特点,法院做优做强“乡音调解室”品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地方乡贤、“老娘舅”等乡村本土资源优势,促使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法院还会同公安、住建、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部门,就农村土地流转、动迁安置、自建房屋等法律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