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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殴打外卖小哥 拘留还要赔偿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8

版次:A08来源:江南时报      2021年10月18日 作者:康咏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小哥群体逐渐壮大,他们风里来雨里去,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因“送外卖”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外卖小哥送餐被打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魏某是一名外卖小哥,被告李某在太仓某厂从事保安工作。某天中午,魏某根据平台指派及订餐人要求,将一份外卖送至太仓某厂门卫处,但保安李某称该厂没有外卖订单上的人员,不允许将外卖放在门卫处,双方因此产生口角。一怒之下,李某将外卖扔到地上,并上前撕扯殴打外卖小哥致其倒地,外卖小哥除面部受伤外,手机、眼镜也遭受了不同程度损坏。李某不仅因此丢了工作,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后外卖小哥魏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物品损坏费等相应损失。太仓法院受理后,通过调取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资料,详细了解了双方纠纷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魏某的损失情况,就相关法律规定向李某进行了充分释明,李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后悔不已,并当场赔偿了魏某的相应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日常生活中,无论因何事发生纠纷,均应及时沟通协商,保持理性克制,切不可一时冲动拳脚相向,否则不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