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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顾客酒后摔伤 饭店过错担责

发布时间:2022-01-12 14:22

版次:A01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作者:王翊颖 单如军

        本报讯(通讯员 王翊颖 单如军)众所周知,过量饮酒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如果顾客喝醉了从饭店楼梯上摔下去致伤,那么饭店应不应该赔偿?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某与好友相约在某饭店二楼小聚,众人用餐期间喝了数斤米酒。用餐完毕,李某顺着楼梯下楼时一脚踩空,整个人从楼梯上翻滚跌落。李某头部严重受伤,当晚被送往医院急救。出院后的李某以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饭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饭店内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未安装扶手,楼梯较为陡容易踏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饭店并未采取添加、改造等通常措施降低顾客在楼梯上摔倒的风险,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确定该饭店按照25%的比例赔偿原告所遭受的各项损失。

        法官点评: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餐饮店铺作为经营者,具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及时关注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