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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网络一线牵 是恋爱还是骗局

发布时间:2022-02-22 13:38

时间:2022年02月22日 版次:A08 作者:朱恩贤 吴羽娴

        以为是网络遇到爱情,不成想甜言蜜语背后竟是图财陷阱。周某把支付宝账号借给网恋男友收款,不久后却收到了催款短信,这才惊觉遭骗。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周某,后与周某恋爱交往,骗取其信任。两人交往一月有余,被告人李某以朋友的女朋友要打胎、自己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多次向周某借款,共计骗取周某27378元。后被告人李某至太仓与被害人周某交往同居期间,还以自己支付宝异常无法收款为由,向周某借用支付宝,从而获知周某支付宝密码。被告人李某登录周某支付宝账号后,通过支付宝关联贷款小程序在多个借贷平台上进行贷款,并将周某支付宝账户贷款所得资金全部转走,先后共计盗窃周某支付宝资金33950元。被告人李某将其从周某处骗得的资金均用于自己还债及消费。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其打着与周某恋爱的名义,行诈骗盗窃之实。案发后,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周某7.5万元,并获得周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盗窃罪。被告人李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且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太仓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