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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子还父债 倾力执行诚信为本

发布时间:2022-05-13 14:33

本报讯(通讯员 刘敦根)“你好,刘法官,我已经替我父亲将欠款付清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近日,太仓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的儿子主动替其父亲将欠款结清。

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太仓法院于去年8月调解结案。然而郑某仅还了2万元,剩余4万元未能自觉履行义务。3月18日,蔡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郑某名下除仅有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住房,未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尝试通过电话与郑某联系,但其拒不接听。3月21日,执行法官委托郑某户籍所在地法院前往郑某户籍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据村干部反映,郑某人在外地,没有联系方式,但是可以提供其儿子的电话和大致地址。

经过一番周折,执行法官找到了郑某儿子位于太仓的住所地并与其见面沟通。执行法官向郑某儿子告知该案的情况,并请他向其父转告应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郑某儿子表示,他之前对父亲欠钱的事情并不清楚,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父亲一直逃避此事是失了做人的诚信,他会想办法尽快替父亲还清欠款。3月23日,郑某儿子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将4万元支付到法院的案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