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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太仓2000多万贷款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22-09-16 15:55

时间:2022年9月16日 版次:A06 作者:赵灵跑、王云超

近日,太仓法院发挥查封财产的融资功能,申请被执行人太仓某纺织厂结欠某银行的2000多万贷款案执行完毕,既高效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债权,又积极助力被执行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双赢”。

2020年10月28日,原告某银行太仓支行与被告太仓某纺织厂签订了《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贷款2000万元,被告以其自有的两处厂房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两处不动产抵押价值分别为2699万元、159.83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021年11月1日,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太仓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12月20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太仓某纺织厂确认结欠原告某银行太仓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和利息等费用,该款由被告于2022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到期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日前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缺乏流动资金,所以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被执行人称企业经营只是暂时陷入了困境,他们会尽力通过向其他银行融资贷款方式来偿还债务,希望法院不要对其名下的厂房不动产进行拍卖,如果对厂房进行拍卖偿还债务,企业将无法继续再经营。申请执行人表示之前给过融资还款机会,已对被执行人失去耐心和信心,强烈要求加快评估拍卖进程。

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努力下,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再给予被执行人一个月时间用于筹款。在宽限期后不久,被执行人称已找到融资贷款方,希望法院启动解封的绿色通道。在融资贷款方放款2000余万元当日,法院立即通过“云晤”远程视频约谈解封事宜,最终在融资方放款后两个小时内完成了解封,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