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首页>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江苏法治报】“飞来横财”原是转错账 不当得利应返还

发布时间:2023-05-23 14:15

时间:2023年5月23日 作者:张思嘉 版次:头版

如今网络支付越来越便捷,动动手指就能快速完成转账交易,但一不小心转错了怎么办?近日,太仓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

某工程公司在支付一笔工程款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卡号中的某位数字输错,导致将该款转给了不认识的某工程队。几天后,工程公司才发现转错了账,连忙去银行核实,银行因出于保护客户隐私的要求,无法提供客户的联系方式,故工程公司工作人员报警欲讨回这笔钱,但警察联系了工程队经营者张某后,对方不予理睬,工程公司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立即向银行调取了工程队的联系方式,与其经营者张某取得了联系,但张某接到法院电话后仍支支吾吾不愿意还钱,法官向张某阐明该笔钱的性质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并告知张某如果坚持不返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诉讼。最终,张某同意将该笔钱还给工程公司。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我们在享受便捷的网络支付时,也须注意规避风险,转账前务必反复核对收款人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收款人来说,转错账的“飞来横财”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收款人应当返还该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