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首页>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江苏经济报】公司高管内外勾结侵占财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10-12 13:22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作者:张艳艳 版次:A4

被告人王某本是某公司高管,享受着不错的工作待遇,但是却在工作中起了贪念,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太仓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2018年10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王某担任某公司资材部经理,负责仓库、生产安排、原材料管理、采购等工作。其间,被告人王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伙同公司材料供应商、公司业务员等,采用虚开送货单、私自处理公司物品等方式,将某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共计124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赔了全部赃款,得到被侵害公司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系主犯。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还全部赃款,依法及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法官提醒,本案中,王某身为公司高管,内外勾结其他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务,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工作中切勿因一时贪利而违法乱纪,做正直人,赚清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