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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太仓法院法官温情调解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3-10-19 13:23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作者:袁行重 版次:A3

近日,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左某向太仓法院港区法庭送来了一面印有“公正严明秉公执法 赤胆忠心铁血柔情”的锦旗,对太仓法院法官在本起案件中情法并重、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诚挚感谢。

2021年5月,左某购买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两套商品房,并支付了部分购房款。2022年7 月,左某因家中突遭变故,经济陷入困境,无力承担后续房款,便提出希望解除购房合同。因双方对合同的解除和违约金的承担存在较大分歧,左某遂向太仓法院提起诉讼。

港区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将案件委派给驻庭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同时由港区法庭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跟案指导。经审慎查阅卷宗后,调解小组理清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脉络,明确了调解方向:一方面,双方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基于合同严守原则,房产公司作为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左某承担违约责任,且考虑交易诚信,房产公司的合同利益理应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考虑到左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合同无法履行确实情有可原。因此,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寻找促成双方调解的突破口,一方面向双方释明,左某作为违约方虽没有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现有经济状况确已无力继续履行合同,合同陷入僵局对双方均会产生更大损失;另一方面,将左某的情况向房产公司充分披露,希望房产公司以实际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考虑购房人特殊情况,妥善处理合同问题。经过调解小组的多方沟通,房产公司也表示愿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减让部分违约金后及时退还左某支付的购房款。最终左某与房产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诉讼程序是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唯一途径。近年来,太仓法院港区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苏州首家以全国人大代表命名的“褚锋调解工作室”,不断凝聚基层调解力量,将诉调对接的“调”充分向前延伸。

下一步,太仓法院港区法庭将继续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耕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畅通诉调对接通道,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