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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太仓法院港区法庭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3-09-14 13:21

时间:2023年9月14日 作者:袁行重 版次:A3

近日,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太仓法院港区法庭副庭长吕金星、法官助理朱大成送来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真诚为民,伸张正义执行神速”的锦旗,对两名干警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公正高效办案、坚决维护执法权威的工作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赏。

2022年1月12日,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某在太仓高铁站下车点执行网约车检查任务,驾驶员陈某因担心无证营运被查处,迅速调转车头欲逃避执法。李某发现后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陈某为逃避处罚强行倒车向右前方加速驶离,致李某避让不及倒在其车头引擎盖处,但陈某不顾李某安危仍加速行驶并左右快速变向,将李某甩至地上致其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于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李某因外伤致颅脑损伤行开颅术构成十级残疾,就赔偿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法院。

港区法庭对此案高度重视,陈某的暴力抗法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执法人员李某的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如果不及时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不仅会助长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执法人员的士气,减损执法的效果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考虑到以上因素,港区法庭第一时间将案件分配到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副庭长吕金星手中,吕金星和法官助理朱大成一起迅速熟悉案情。因陈某涉及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目前在监狱服刑,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给案件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为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吕金星积极与狱政部门沟通联络,协调李某及保险公司前往监狱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吕金星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细致审查,耐心与双方沟通核实,依法高效作出判决,让李某及时获得了赔偿。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

一直以来,广大执法人员在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且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着较大风险,当执法人员作为司法案件的当事人时,他们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同样需要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侵害执法人员执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太仓法院港区法庭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严打击”,旗帜鲜明地维护执法权威,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提升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保护力度,进一步营造敬畏法律、尊重执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