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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图纸已交付 拒绝支付设计费可否

发布时间:2019-03-07 12:33

      一般情况下买卖物品时,只要物品无损,买方是可以退款退货的。那么设计者的设计产品交付后,买方反悔拒绝支付对价款,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获支持呢?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徐某(甲方)与某装饰设计分公司(乙方)签订装饰设计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自建别墅进行室内设计,设计费60000元。甲方在乙方已展开委托设计、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还;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合同签订后,徐某支付了装饰公司设计费60000元。

  随后,装饰公司向徐某交付设计图纸一册。原告徐某与装饰公司就装修设计的相关问题又通过微信进行了交流。因徐某认为装饰公司未按期交付初稿,交付的图纸中存在效果图不足、尺寸不符、部分图纸无法施工等问题,徐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装饰公司向徐某交付设计图纸,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后徐某诉至法院,未提供证据证明装饰公司存在未按要求设计、修改图纸,设计图纸存在完全无法使用等违约情形。徐某主张解除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并要求装饰公司返还其设计费60000元的诉讼请求,无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遂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