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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侵害他人 为啥可减轻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6 15:07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日前,陈某在某长途汽车客运站出站口处,因拉客招揽生意问题与谢某发生争执,谢某先动手打陈某,后陈某与谢某互相殴打。某公安机关因造成伤害不大,故只对陈某、谢某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陈某在此过程中受伤,产生医疗费及误工费。陈某就医疗费、误工费起诉至太仓市人民法院要求谢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系因拉客招揽生意问题谢某先动手殴打陈某,但随后陈某与谢某进行互殴,故陈某对于自身的损害存在过错,遂法院判决谢某赔偿陈某损害的70%,陈某对自身的损害承担30%的责任。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虽然侵权人应该对被侵权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也有可能减轻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