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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堵住楼下排污管 楼上行为侵权要担责

发布时间:2019-10-11 14:11

    因房屋装修引发楼上楼下的邻里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楼上的甲某装修房屋时改变了管道,敲碎的水泥掉进排污管,导致楼下乙某的房屋室内被浸泡,出现了墙壁发霉、墙纸脱落、地板变形及卫生间返出污物等情形。此后,乙某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装修修复款34000元、消毒费用3000元、房租损失4000元。

  甲某在收到诉状后,对于事故发生系因其装修导致而提出异议,并表示从水泥块纹路来看并非其家中装修物,其装修时也只是修改管道排气方向,与管道堵塞没有关系。而乙某则主张其根据物业公司等部门到现场的查看分析,确定为甲某的装修垃圾堵塞下水道所致。

  就此,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有关情况,向双方释法析理,明确若因楼上业主装饰装修过程中导致楼下住户受损,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而本案中,结合物业等部门对事故纠纷的原因分析,确系楼上甲某家装修导致楼下乙某家管道堵塞,使得室内遭浸泡和污水倒溢。因此,于法于理而言,甲某均应对乙某所造成的损失担责。最终,甲某、乙某双方就房屋返水、装修浸泡受损、修复、消毒及房租损失的赔偿达成一致,由甲某向乙某支付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