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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带倒电瓶车 心存不甘报警露了馅

发布时间:2019-10-31 16:00

     喝了酒的甲某开着车,一个不注意,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瓶车给带倒了,他连忙靠边停车。电瓶车主爬起来见自己没大碍,示意甲某道个歉就行了。然而甲某却很不满,认为电瓶车主不应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甲某拉着电瓶车主不让走,并报了警。

  一直到民警给甲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时,甲某才意识到自己是酒后开车。近日,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甲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经审理查明,甲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店门口处发生事故,后被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甲某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6mg/100ml。案发后,甲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对此,法院认为,被告人甲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并发生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甲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对此,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