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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规避执行 严厉惩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9-11-19 14:34

    “你好,我这里是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来法院处理一下李某申请执行你的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法官好,我人在新疆,过不来啊。”

  “你在新疆什么地方?”

  “呃……乌鲁木齐……我不知道这是哪里。”

  ……

  如果把法院的执行人员和“老赖”的关系比作“猫和老鼠”,那是再恰当不过了,斗智斗勇更是常态。李某申请执行樊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某从2016年起为樊某做内墙防火涂料,但迟迟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李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员电话联系了樊某,樊某称自己人在新疆,无法赴至法院。当执行员追问具体地址时,樊某却支支吾吾,不肯告知。鉴于樊某迟迟不愿现身,执行干警将樊某报送公安临控。数月后,樊某被苏州市虎丘通安派出所工作人员控制,执行干警接到电话通知后随即赶往通安派出所,向樊某释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此时的樊某终于意识到了规避执行的严重性,立刻联系其家属,全额履行完毕,并交纳罚款2000元。

  自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守护司法权威。仅2019年7月以来,市人民法院对未按时申报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作出罚款决定共计83次,罚款总金额达到12万余元,拘留17人,对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妨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治,有效地敦促了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履行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