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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偷辣条 多次盗窃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19-12-03 16:19

    辣条不仅是80后、90后难以忘怀的童年零食,在00后青少年中也有不少消费者。在注意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下,偶尔吃包辣条并没有问题,但如果好吃懒做、偷辣条吃,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近日,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审结了一少年多次小偷小摸最终锒铛入狱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少年犯小王(化名)仅有小学文化,小小年纪辍学后曾短暂地打过零工,但更多的时候则在网吧上网或闲逛。小王的父母认为,小王不踏实上班、整日游手好闲终非长久之计,便只给小王基本的伙食费,希望借此激励小王找份工作、自食其力。然而小王不仅未能体谅父母的良苦用心,还走上了小偷小摸的歧路。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多次在小超市、店铺、工地里顺手牵羊,盗窃的财物不仅有零钱、手机、自行车等,还有辣条、小面包、奶茶等零食。最终,小王因多次盗窃的行为经法院认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还被责令退出赃款,发还受害人。

  法官提醒: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小王的案例正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有的人会出于好逸恶劳或占小便宜心理小偷小摸,还抱有认为自己偷的东西不值钱、被发现了也不会构成犯罪的侥幸心理。实际上,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多次小偷小摸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希望青少年都能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也希望小王出狱后能切实悔改、踏实劳动,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