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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错侵害他人 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9-12-17 09:20

    排队时,要是被人撞倒受伤,该如何是好?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老太在排队时被穿插通过的人撞倒受伤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

  一日,陈老太(化名)在某机构排队等候时,被匆匆穿过排队人群的小王(化名)撞倒在地。陈老太受伤后并未选择报警,只是在医院里接受了治疗,当天就花费了医药费1千余元。虽该款由小王垫付了,但由于陈老太年事已高,后续仍需继续治疗,且原告陈老太一方认为被告小王态度恶劣、不再承认撞人事实、不支付后续费用,故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小王提出抗辩,认为原告方的伤是老伤,非自己所致。经法官主持耐心细致地调解,小王提出一次性支付8千元以了结此纠纷。原告方虽不认可被告的说法,但经过深思熟虑后最终同意和解。至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说法: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再发生此类事件,还是要及时报警,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以防之后双方产生纠纷,可更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