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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同事因琐事互殴 丈夫赶到后竟做出荒唐行为

发布时间:2020-03-10 13:26

    同事之间本应互帮互助,即使工作上意见有分歧,那也应只限于工作。近日,太仓两名女性因为工作琐事产生分歧进而相互殴打,其中一人的丈夫赶到现场后非但没有妥善处置,反而殴打另一女子,导致其受伤,结果三人均被行政拘留,相关民事赔偿官司还打到了太仓法院。

    小张与小王是同事,2019年4月,小张与小王因工作琐事在公司一车间内发生纠纷,双方遂以揪头发、抓挠等方式互殴。小王丈夫小许赶至现场后参与其中,以拳打的方式对小张进行殴打,致小张受伤就医。不久后,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小张、小王、小许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2至8日不等。同年9月,原告小张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认为被告小王、小许夫妇对其殴打致其鼻梁骨折、视力受损,被告方需赔偿为此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

  庭审中,被告二人仅对原告提出的部分赔偿项目及金额提出异议或不予认可。结合本案相关证据及庭审笔录等,法院认为,结合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其与损害结果的原因力比例,判决被告小王、小许对原告小张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且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原告小张因琐事与被告小王发生纠纷,继而互相殴打,后虽又遭被告小许殴打,但小张自身显然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提醒:拳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遇事应沉着冷静、以理服人。切不可打架斗殴,触碰法律的底线。产生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切不可以暴制暴。